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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分之一网吧遭遇版权纠纷 高院发司法建议

法制网8月31日报道 在舟山定海开网吧的诸葛作为最近被人告了,说他的网吧侵犯了前段时间十分走红的影视作品《丑女无敌》的版权。这让诸葛作为很烦恼。不过经营的网吧向第三方支付过版权费用,这让诸葛作为挺起腰板,跟对方对簿公堂打了几个月影视版权官司。

在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网吧不构成侵权后,省高院日前也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丑女无敌》版权方湖南阳光快乐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近年来浙江网吧界第一个获胜的影视版权官司,不过烦恼的并非只有诸葛作为。2009年以来,浙江各地网吧频频收到影视版权方的起诉,光一部《丑女无敌》就告了上百家网吧。虽然官司赢了,但纷至沓来的诉状还是让之前那些从金华、绍兴各地赶来旁听的网吧老板们心存疑虑,网吧的影视服务怎么做,才能既满足顾客点播需求,又不越影视版权的雷池呢?

诸葛作为的博缘网吧开在舟山定海芙蓉洲路,折腾了五六年,网吧也逐渐发展到60多台电脑的规模,在舟山150多家网吧里,规模属于中等。

五六年来,虽然网吧的利润越来越薄,但诸葛作为的经营还算顺利。不过今年年初,一封律师函给他平淡的经营出了道难题。当时十分红火的电视剧《丑女无敌》的版权方湖南快乐阳光告知他的网吧侵犯了该片的版权,要求赔偿。

据了解,博缘网吧的电脑桌面上设置了“网吧影院”的图标,点击图标进入“舟山影院”,再点击进入“海天影院”后,可以观看电视剧《丑女无敌》。网吧向电信公司支付费用,从而成为“海天影院”注册会员。

“每年都向海天影院网站缴纳费用,对方是拥有版权的。”诸葛作为跟律师合计了一下,决定接招。

4月2日,湖南快乐阳光起诉舟山市定海博缘网吧,认为博缘网吧提供《丑女无敌》的在线播放服务,侵犯了他们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4月26日开庭那天,宁波、金华、绍兴等全省各地的多家网吧业主纷纷跑去舟山旁听。舟山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网吧只不过提供了上网服务,没有过错,不构成侵权。

一审判决后,湖南快乐阳光上诉到省高院。日前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官司赢了,诸葛作为终于松了口气。但在他看来,幸运的是“向第三方影院网站支付版权费,还是值得的”。

网吧经常成为被告

“案子虽然已经尘埃落定了,但这给全省的网吧敲了个警钟。”浙江省网吧行业协会秘书长李殿中说,最近一段时间类似的案件越来越多,不少网吧业主都跟他们倒过苦水。

实际上,越来越多的网吧在最近一年多的时间里,站到了被告席上。根据省高院的统计,仅从去年1月份到今年4月份,就接到相关影视侵权诉讼案件954件,而今年3月份就密集发生400多起。

“一年多时间,全省就有上千家网吧接到过诉状,全省目前有网吧6000多家,也就是说每6家就有1家遭遇过版权烦恼。”李殿中告诉记者,此前的案例中,很多法律意识不强的网吧基本都败诉了,还有很多选择私了,赔钱了事。

高院明确侵权情形

今年7月,浙江省高院出台《关于审理网吧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吧影视版权纠纷中关于侵权情形的界定。

《意见》明确三种情形认定网吧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分别是:

未经权利人许可,网吧将影视作品上传到自己的局域网服务器,供用户在终端计算机上点播的;网吧从互联网上搜索获得第三方网站,而后设立登录这些网站的快捷方式,网吧明知或应当知道这些网站上的影视作品是侵权作品,却不删除快捷方式的;网吧通过协议等方式获得的第三方网站的影视作品,如果该影视作品构成侵权,而网吧又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

李殿中表示,根据省高院相关人士的解读,网吧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主要从第三方网站(影视网络平台)是否经过合法审批、是否具有传播影视作品的资质以及该平台提供的影视作品的版权是否有合法来源等方面进行综合认定。

“第三方网站的合法性问题,可从对方是否具有ICP经营许可证、文化部的文网文许可证、广电总局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方面进行认定。”李殿中说,今后网吧应该对照《意见》,尤其在选定第三方版权内容提供商时,一定要认清对方的“三证”,网吧只要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就不认为构成侵权。

浙江高院发出司法建议

提高网吧著作权意识

法制日报杭州8月30日电 记者陈东升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浙江高院近日向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加强对网吧的著作权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网吧的著作权法律意识;督促网吧对片源提供商的资质和影视作品来源合法性的审查,避免陷入诉讼困境。

司法建议书还建议,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要引导涉诉成员单位积极应诉,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据统计,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54件。大量网吧被卷入侵权诉讼,已成为近期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动向和新热点,同时也对网吧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及时开展调研并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有效地规范网吧的经营活动,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向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发出了这份司法建议书。

温州市行业协会与法院携手合作

135件网吧侵权案一揽子和解

在浙江省苍南县网吧协会主持下,近日,苍南47家网吧和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达成了一揽子和解协议:被诉网吧共就135件侵权案件向湖南阳光公司赔偿损失15万余元。

今年3月,湖南阳光公司对苍南县45家网吧提起诉讼,共涉及侵权案件135件。另有2家网吧的案件正在做起诉前的准备工作。湖南阳光公司称,该公司享有《丑女无敌》(第一季)等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苍南各网吧未经授权,以营利为目的在网吧内设了影视点播业务,向用户提供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已构成侵权,并要求赔偿损失。

温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湖南阳光公司诉称的网吧被控行为,不仅在苍南存在,而且在温州市区、瑞安等地也较多存在,并已陆续诉至法院。由于这个问题并非个案,而是涉及网吧行业的整体性问题,温州中院当即向温州市网吧协会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引起重视,加强行业规范治理。

根据法院建议,苍南县网吧协会出面组织被诉网吧与湖南阳光公司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磋商,双方达成和解方案,苍南47家被诉网吧向湖南阳光公司赔偿15万余元,湖南阳光公司也到温州中院撤回了对各网吧的起诉。

据介绍,法院和行业协会联手调解民商事纠纷,在温州已成为一种常态。今年5月27日,温州中院出台《关于民商事纠纷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意见》,规定有关民商事纠纷可委托该市140多个行业协会调解,并可视情赋予行业协会调解协议法律效力。目前,温州两级法院均已建立行业协会调解名册,并确定了12名工作人员担任委托行业协会调解的联络员。

法制日报杭州8月30日电 记者陈东升记者今天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浙江高院近日向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加强对网吧的著作权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网吧的著作权法律意识;督促网吧对片源提供商的资质和影视作品来源合法性的审查,避免陷入诉讼困境。

司法建议书还建议,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要引导涉诉成员单位积极应诉,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据统计,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20日,浙江省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954件。大量网吧被卷入侵权诉讼,已成为近期知识产权审判的新动向和新热点,同时也对网吧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浙江省高级法院在及时开展调研并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延伸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更有效地规范网吧的经营活动,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向省文化厅和省网吧行业协会发出了这份司法建议书。